我纔不是那種會因為別人的善意或者惡意而動搖的人,我高高在上慣了。無論什麽,名聲、外貌、權力、金錢,全都唾手可得,絲毫不費吹灰之力。,但是他喜歡我,我很明顯能夠看出來。因為他看向我的眼神和其他愛慕我的人並沒什麽區別。我想,大概他也隻是喜歡我的皮囊、家世之類的東西。而且,我還知道他比起別人而言,就是一個膽小鬼,隻敢躲在角落裏用那雙漂亮的眼睛偷偷地看我。,可他的心裏還是有我,因為這份契約的緣故,表麵上遠在大洋彼岸,實際上控製本能的我時不時就能隱約感受到他對我的思念。。